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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普通高中开学条件检查复查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按照省市开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市普通高中特别是高三年级将先期安排开学,为做好开学条件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8月11日制定下发的《关于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焦疫防教专办[2021]21号)落实情况; 2.2021年8月9日和8月12日全省、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暨灾后重建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河南省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则》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以上内容,检查各普通高中开学的防控条件和组织准备是否已经到位,是否能够达到省市新冠疫情防控专班对疫情防控、灾后重建、校园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是否具备开学条件。 二、检查形式 市教育局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焦疫防教专办[2021]20号)督导检查分工,由各督导检查组统筹安排,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普通高中进行全面检查。 三、时间安排 1.自查。8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送本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普通高中报送市教育局。 2.县(市)区教育局复查。8月16日前,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专门的复查组,完成对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逐一复查工作,并形成复查报告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开展督导检查。市教育局成立复核组8月16日组织对市直普通各高中的逐校复核,8月17日至8月18日组织对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抽查。凡复核、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合格的不得开学。 4.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8月20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5.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审批。8月22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递交开学申请。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市县检查组要对普通高中开学条件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决不可有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认真督促县(市)区及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一方净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熟悉政策,把握标准。各检查组要在检查前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灾后重建、校园安全等各项政策、措施,做到政策清楚、标准明确、指导有力。 (三)认真检查,一丝不苟。严格按要求开展检查活动,全面、系统组织检查,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检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出现,督促各学校做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确保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四)按时完成,及时总结。各督导检查组应按时间安排完成检查,检查结束后,于8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出具报告,报告须明确说明所检查县区和学校是否具备开学条件。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也将适时听取督导检查情况的汇报。 联系人:郑雅俏 联系电话:2992819 报送邮箱:jzgjkxx@163.com
附件: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开学条件检查分组名单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焦作市教育局代章)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开学条件检查分组名单
备 注:各检查组由3-4人组成,成员由各组组长确定。 |